今年以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紧紧依靠省消协和市级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依靠各级消协组织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以奋力争先创优、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统领工作大局,团结一心,扎实进取,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光荣感和使命感,加大各项工作的组织部署和推进落实力度,加强消协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多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和成效。今年 1 至 6 月,全市市县两级消协受理各类投诉 1232 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64 万元,注重加强消协的信息传报和对外宣传,树立市消协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被中消协采用信息 4 条,在市级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57 次,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氛围。
一、着力于打造消协的品牌优势,“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声势浩大
年初以来,牡丹江市各级消费者协会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以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参加,深入开展了年主题和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一是发挥媒体优势,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受众广、传播辐射面宽的优势,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大年主题和维权保护的宣传力度。 3 月份以来,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与当地新闻媒体,联办了《县域传真农民大讲堂》、《行风热线》、《社会观察》、广播电台《新闻 110 》和电视台《新闻广播〈倾听〉》等栏目,广泛宣传了“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讲解了农民购买农资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等农资消费维权知识、向消费者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进行了典型投诉案例分析,现场直播并解答消费者投诉和咨询。
市消协在《牡丹江日报》和《牡丹江晨报》分别开辟了“曝光台”和“投诉台”两个专栏,对 23 个典型投诉进行了报道分析,曝光违法行为 5 起。在《新都市报》开辟了《消费教育》专栏,开展环保教育 2 期。 3 月 15 日 ,在《牡丹江日报》开办了宣传消费维权和环境保护等内容的 315 专版。
严格进行评选考核,推荐省级诚信维权单位 13 家、市级诚信维权单位 51 家,并在市级媒体上进行公示,发挥激励先进、崇尚诚信、示范引导的作用。
二是深入街头、社区、村屯,精心组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 月 15 日 当天,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在街头的繁华地段,大学生 315 维权志愿者在社区,各商服企业在店堂门前,各分全在乡镇村屯,共有 300 多个单位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全市现场宣传服务活动共设立彩虹门 57 个、宣传条幅 209 个,宣传板 76 块,设立申诉台 36 个、投诉台 23 个,宣传咨询台 168 个,辨假识假展示台 78 个,发放年主题介绍、《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商品常识、产品介绍等各种宣传材料 20.6 万份,接待消费者咨询 9312 人次,接待各类投诉 193 件。
作为市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牡丹江市市人大副主任孙玉生、市政府副市长朱乃振、市政协副主席庄乾良和市民一起参加了宣传纪念活动。
三是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市场检查, 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各县(市)区消协,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承担消费者协会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对市场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农资、食品等市场的监督检查,共检查各类市场、网点 348 处,查出有问题商品 8 大类、 364 个品种,发现不合格食品 1560 件,假冒农药 340 公斤、假种子 7500 公斤。东安消协会同工商局公平交易部门对一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机电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封存价值 10 余万元的有问题商品。绥芬河市组织开展了对食品市场、通讯器材市场、药品市场、建材市场的检查。
二、着力于发挥消协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的组织优势,全市限塑活动形成强大社会氛围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市消协和晨报共同发起,于今年 1 月成立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牡丹江“限塑”联盟。注重有效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开展“环保生活从购物袋开始”系列活动,将企业宣传自身形象与参与环保建设的两个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现已组织企业制作并向市民免费发放布料环保购物袋 30 万余只,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此项活动得到了新华通讯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一是市领导带头发放环保购物袋 。 大商(牡丹江地区)集团等家 5 家联盟成员单位,首批制作 4000 个布料环保购物袋,于 3 月 15 日全市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中向市民发放。来自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 3 名领导来到文化广场参加了发放活动,体现出市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支持。
3 月 28 日, 4 月 13 日、 5 月 11 日,哈啤牡丹江镜泊有限公司、牡丹江广汇经贸有限公司、东一商场等企业将共计将 20000 个环保购物袋免费向市民发放,发放中还向市民宣传了使用塑料袋的危害及使用环保购物袋的好处。
二是超市开通结账绿色通道鼓励购物持环保购物袋。 市区大型超市、大润发牡丹江购物广场,于 4 月 15 日开通了环保购物优先结算通道,鼓励消费者使用布袋和减少塑料袋使用,还对每天前 50 名消费者赠送一个小礼物,增强持环保购物袋进行购物的环保意识。
三是企业组织公益演出发放环保购物袋 。 黑龙江黑宝药业集团于 5 月 10 日在市中心文化广场举办“黑宝与您共建美好家园”大型环保购物袋发放及公益演出活动。活动中免费向市民发放环保布袋 2000 个,并对前期发放的近万只布袋中出现破损无法使用的情况,实行以旧换新,鼓励市民继续使用布袋购物。
四是市妇联组织比美大赛奖励自制环保购物袋 。 市妇联动员全市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利用废弃闲置的物品制作环保购物袋,举办展示大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将这些环保购物袋统一把发放给全市家庭贫困妇女,让广大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增强环保意识,自觉抵制白色污染。
五是媒体发挥优势,营造了限塑活动的舆论宣传优势 。 从限塑联盟成立到每次环保购物袋发放,市晨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都图片、文字、声像等多种形式进行报道,由牡丹江限塑联盟策划、市民王庆龙制作的限塑动画片《东北人都用大布袋》省、市电视台进行报道、人民网、 搜狐网等媒体进行转载 ,该动画片片长为 5 分种,用简单易懂的动画形式,介绍了国家“限塑令”的内容,表现了我市开展的“限塑令”活动以及普通市民的“限塑”故事。 2008 年 6 月 2 日央视及十余报纸报道我市限塑联盟,共计报道 21 次,营造了限塑活动的宣传氛围,增强了限塑活动的影响力。
三、着力于打好维权工作的牢固基础,全市信誉卡检查初现成效
按照省消协部署要求,市消协周密组织落实,采取边检查、边发现问题、边督促整改的方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果。全市消费领域企业总数 15715 户,使用信誉卡企业 6672 户,监制信誉卡 16190 本,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 1023 户,经营者仿造、自制信誉卡 19 本。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组织。 将此项活动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省消协下发文件后,市消协进一步进行研究部署,将省消协的文件向各县市区消协进行转发,县(市)信誉卡检查由当地消协按照省消协要求组织实施;牡丹江市区的检查工作由市消协统一组织开展,并制定了《牡丹江市城区信誉卡检查工作方案》。落实领导责任,由消协秘书长牵头,责成一名副秘书长具体负责,成立了由消协、轻工分局和经济检查执法大队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东宁县消协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牵头、消协、公平交易和消保部门参加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工作扎实地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深入检查 。 突出工作重点,将诚信维权单位列为检查重点,检查市区诚信维权单位 24 家;在行业重点上突出了商品市场,组织了对市区大型商品商场的检查,抽查劝业场、远东大厦等大型商场和手机专卖店中的 136 户经营者,商场内经营户信誉卡使用率为 91% ,门市经营者使用信誉卡仅为 47% 。
各县市消协检查 1632 户,主要检查了农资行业、品牌专卖店、药店等行业,通过检查,手机、家电、服装和鞋类等行业信誉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检查中一些经营者主动购买使用信誉卡。据不完全统计,检查期间,经营者主动来消协购买商品信誉卡 1300 本(海林宁安 2 个单位情况),通过轻工分局发放商品信誉卡 1500 本,手机信誉卡 300 本。
经申请批准由市消协监制的有 3 家,分别为东兴超市海林分店监制 1000 本,广汇经贸有限公司监制 2000 本,红博购物广场监制 5000 本。
三是弄清问题,明确方向 。 现在全市未使用信誉卡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洗染业、机械家电维修业、农机具汽车配件业、服装加工业,药店、美容美发、租赁服务、使用电脑小票的超市等。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市区大型商场、超市、手机专卖店都按要求落实了信誉卡使用制度,但分散的企业业户使用率低,推进力度不到位,信誉卡使用率比较低。
绥芬河市消协信誉卡工作有特色,举办了信誉卡制度培训班,由鞋类、皮服、家电、通讯产品等行业参加;在大商场设立提示索取信誉卡条幅;设立中俄双语对照信誉卡等。
下步,要加大信誉卡推广使用工作的三个力度。一是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消协和基层分会的作用,按照管辖区域,落实信誉卡制度执行责任。二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运用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方式,加强对信誉卡使用制度意义作用的宣传,引导经营者使用信誉卡,提高诚信经营水平。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工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检查,对未使用信誉卡的行业企业,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采取措施,加大推进落实的力度。
四、着力于加强社会监督,开展消费评议活动
从 4 月开始,市消协组织开展对供水、供电、供暖、公交客运和铁路客运等公益性的服务行业进行评议。认真设计活动方案,采取发放评议表和网上评议等 2 种评议方式。对城区的 3 个规模较大的社区和 2 个镇发放 200 份消费评议表,共收回有效表 157 个,供热、供水行业成为消费者评议热点。
对于供热行业,消费者集中反映 5 个方面的问题,即供热费定价不合理,存在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强制收取服务费,没有设立公开透明办事程序,合理诉求没有给予解决。对于供水企业,反映较多的是定价不合理,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强制收取服务费现象。下步,将进行情况反馈和沟通整改。
宁安工商局开展了对农资和通讯行业的消费评议,评出 20 户农资经营放心店。
五、着力于建设高效务实的消协工作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一是作风建设得到加强。深化行政问责,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保证,努力建设队伍的新形象和新风貌。消协全体同志团结一心,相互配合,互为补台,绝不让工作出现一点差错。努力建设为民服务的窗口和排忧解难的阵地,及时处理了几起比较棘手的疑难案件。通过市消协沟通调解,绥芬河消费者购买现代依兰特轿车质量投诉,生产厂家为其更换新的变速箱总承;湖北客人在夏威夷酒店住宿时干洗高档西服破损,得到赔偿 2480 元;中途甩客的长途客车被市运管部门处罚 1000 元,并向客人道歉和退回车票。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 。宁安、林口调整充实了消协工作队伍。 三是积极参加灾区捐助活动 。 消协干部积极参加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及交纳特殊党费活动,表达对灾区同胞的一份深深的爱心。
同时监督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也取得进展,在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聘请义务监督员 12 名,扩大了监督员队伍范围。
注重联络站建设的多样化,邀请各会长单位参加召开晨报投诉联络站成立会议,在省消协的指导下,准确定位该联络站名称、职能定位及运作方式,增添了新的维权渠道。市消协今年六月份经在《牡丹江晨报》设立《消费投诉联络站》。设立《消费投诉联络站》以来,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近 60 多起,并做到件件有回音,同时也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认可。
注重加强消协的信息传报和对外宣传,树立市消协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被中消协采用信息 4 条,在市级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57 次,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氛围。
全市消协完成中国消费者订阅 3267 份,完成中国消费者报订阅 122 份。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通过坚持“学习培训制度”和“表扬评比制度”抓好网络建设。
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为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为此,一是我们将分期分批组织基层网络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及有关理论,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有新的认识和新的理解;要明确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牢记胡总书记提出的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的要求,我们还将分期分批对基层网络工作人员进行以《消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对基层网络的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比、指导,表彰好的,督促差的。三是对基层网络的工作人员进行建议各级领导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层网络人员进行一次必要调整,以适应“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新形势。
二、以“消费提示、警示制度”和“消费讲座”制度为基本作法,推动消费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是消协的首项职能,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所在。几年来,各级消协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消费提示、警示制度”对指导消费躲避消费陷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也存在很大差距,甚至还有死角。海林市消协创造的“图、文、讲”三位一体的喜闻乐见、易于理解、便于记忆的消费知识讲座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对此不但居民、村民反映好,也得到了进一步总结的基础上在全市进行推广。
三、通过充分发挥网络、仲裁联络站作用和实行投诉披露制度,畅通诉求渠道,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接待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消费者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副市长朱乃振在视察市消协工作时指出‘消协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消协就是百姓之家,关键是消协能够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是连接政府与广大消费者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委政府工作的晴雨表,消协工作能够充分反映和代表社情民意,从这个意义上讲,消协工作是第二个信访办。这即是市领导对消协工作重视、肯定,也是对消协的期望和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牢固与树立“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难而回避”的态度,发挥基层网络和仲裁联络站在化解消费纠纷中的作用,把消费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企业,从加大化解消费纠纷力度出发,对接受消协对有关投诉事项开展调查,已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承担责任、同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在一个季度内有三起,半年内有五起、一年内有八起以上的投诉不予解决的坚决予以披露,从而使诉求渠道更加畅通,消费者利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达到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
四、以实行“消费评议制度”、“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制度”、“信誉卡售货、服务制度”和贯彻落实中消协制定的“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入手,不断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企业诚信不仅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推进企业诚信是消费者协会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推进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
一是实行“消费评议制度”。 2007 年 6 月- 8 月,我们尝试性地开展了对通讯行业的消费评议,收到很好的效果,国家工商总局政务信息对通信行业的诚信服务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介绍了我们的作法。今年上半年,我们对公用服务行业进行了消费评意取得很好的效果,目前我们正按照省消协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市的物业服务行业进行消费评意正处在收尾阶段。我们还将针对消费者投诉、咨询集中反映出的信用丧失现象行为、企业组织开展消费评议,并将做为一下制度坚持下去。
二是实行“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度”。根据中消协的要求,我们将于明年年初在我市实行的由市消协与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共同组建。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肯定的“ 3.15 维权志愿者工作站”的基础上,社会上招聘有社会责任、道义和良知、自愿协助消费者协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为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在市消协的领导下,发挥其信息员、宣传员、调查员、联络员、调解员的作用,多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是继续实行“信誉卡售货、服务”制度。我市自 1993 年率先在全省实行“信誉卡售货、服务“制度以来,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自我监督意识和诚信意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我们还要加大工作力度贯彻落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于 2004 年七月三十日 公布的《关于推行新版信誉卡的通告》精神,把它作为实行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和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四是贯彻落实《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中消协为倡导企业诚信经营、自觉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费维权现状,制订了《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我们将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为核心,通过讲座培训、研讨、查访等形式贯彻落实《导则》。
在采取上述四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推诚荐优“活动并进行动态考核,进而不断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以《牡丹江市实行消费者协会会员工程暂行办法》为依据,继续开展会员的发展工作。
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在考察其它省市发展会员工作的基础上,于 1998 年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消费者协会会员工程。对市消协的这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专门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下发了“牡政办发〔 2001 〕 27 号文件《牡丹江市实行消费者协会会员工程暂行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近几年这项工作进展不快,起色不大。市法制办清理各种文件时,这个《暂行办法》依然予以保留,可见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为此,我们将按《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会员工程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入会自愿、积极吸收,以发展团体会员办法、以发展个人会员为辅,“诚信维权单位”为自愿会员和切实落实《暂行办法》规定的会员所享有各项权力等措施积极开展消费者协会会员
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
二 OO 八年六月二十四日